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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湖 州 市 委 組 織 部
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湖人社發〔2017〕83號
關于做好2017年度市1112人才工
程學術技術帶頭人培養人選和
后備人選選拔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委組織部、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人才強市戰略,大力培養造就一批引領和支撐湖州趕超發展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和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根據《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2011—2020年)實施意見》(湖人社發〔2012〕14號)精神,現就做好2017年度市1112人才工程學術技術帶頭人培養人選和后備人選選拔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數量及重點范圍
2017年度市1112人才工程學術技術帶頭人培養人選、后備人選計劃選拔150名左右。選拔推薦重點:
(一)“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城市和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兩大試點”建設方面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
(二)信息經濟、高端裝備、健康產業、休閑旅游四大重點主導產業,金屬新材、綠色家居、現代紡織三大傳統優勢產業,新能源汽車、地理信息、通用航空、現代金融等若干能夠引領未來發展的新興產業領域從事項目研發、技術創新的優秀青年人才;
(三)圍繞市委市政府戰略部署、“六重”工作、“1+3+6+N”平臺體系建設,選拔推薦業績突出的創新創業人才;
(四)高校、科研院所優先推薦在我市實施重大戰略和產業發展中從事產學研合作項目的青年教師和科研人員。
二、申報人選條件
學術技術帶頭人必須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恪守科學和職業道德,治學態度嚴謹,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開拓創新精神。
(一)學術技術帶頭人培養人選須具備以下條件:
1.專業知識扎實,學術視野寬廣,創新能力較強,能跟蹤本學科專業前沿領域,所帶領的創新團隊在同行中具有一定優勢,團隊核心帶動作用強,學術技術水平在省內外同行中處于先進水平,并具有成為省特級專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培養人員的發展潛力。
2.作為主要成員承擔過市級以上重點項目、基金資助項目,獲得過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或其他有影響力的社會獎項,在國內外有影響的學術刊物上發表過高水平論文,出版過具有重要學術技術價值的著作,在本專業領域有重大學術技術創新并取得了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的科研成果。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一般應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身體健康。
(二)學術技術帶頭人后備人選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能密切關注本學科、行業發展前沿,學術技術水平得到省內外同行認可,有發展潛力,經培養有望進入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人員行列。
2.作為主要成員承擔過縣區級以上重點項目,獲得過縣區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或其他有影響力的社會獎項,發表過一定數量的高水平論文或出版過著作,取得過重要的科研成果。
3.已列入縣區人才培養計劃,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一般應具備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身體健康。
下列人員申報,經縣區、有關部門推薦,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市委人才辦審定,可直接確定為學術技術帶頭人培養人選(不占指標,不予重復資助):
1.入選國家、省“千人計劃”人選;
2.“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省高等學校特聘教授(錢江學者);
3.入選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層次及以上培養人員;
4.出站后留湖州工作的博士后科研人員。
學術技術帶頭人培養期為5年,培養期內個人計劃與預期目標要明確合理,嚴格落實培養人選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入選工程滿5年的綜合考評,把申報時的計劃目標完成情況作為考核考評的重要依據。
三、推薦指標分配
各縣區、湖州開發區一般不超過25人,市級主管部門、太湖度假區一般不超過10人。適當提高教育、衛生領域申報比例,教育、衛生主管部門可分別推薦15人。高校一般不超過15人(優先推薦省一級學科)。推薦名額中學術技術帶頭人培養人選不超過30%。各縣區、各部門(單位)根據下達的控制指標數推薦,一并綜合考慮以下推薦情況:
(一)為進一步擴大選人育人的視野,各縣區、各部門(單位)可在推薦控制指標數之外,進行專項推薦:
1.我市“金象金牛”大企業、“雙高”企業、“南太湖精英計劃”企業中符合條件的人選,各縣區可分別推薦3人。
2.宣傳文化、金融、律師、會計四個專項推薦領域,各對應主管部門可分別推薦2名。
(二)為支持高校青年教師到企業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縣區推薦申報時,對目前在企業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高校青年教師可在控制指標外,予以直接推薦。
四、推薦選拔程序
(一)各縣區、各部門(單位)根據下達的推薦指標,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組織開展本地、本部門(單位)人選申報推薦工作。各縣區、各部門(單位)對用人單位推薦的人選組織同行專家評議,列出人選的推薦順序,人選推薦表內容須在其所在單位進行全信息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推薦人選,由各縣區、各部門(單位)人事部門報市人力社保局。
(二)市人力社保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產業、學科,分類組織專家對各縣區、各部門(單位)推薦人選進行評審,提出人選建議名單,報市委人才辦審核。
(三)企業按屬地原則報所在縣區人力社保局,省屬事業單位直接報市人力社保局,市屬事業單位報市主管部門。
五、申報材料和時間要求
(一)申報市1112人才工程人選推薦情況綜合報告1份,綜合報告要求對候選人的數量、產生程序等作簡要說明。
(二)《2017年度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人選推薦匯總表》(1份,用標準A3紙打印,表式見附件1),同時上報電子文件(用Excel制作)。
(三)《2017年度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人選推薦表》(一式3份,用標準A4紙打印,表式見附件2),同時上報電子文件(用word制作)。表格中要求提供的推薦人選的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獲獎證書、榮譽證書、代表性論文、科研項目、基金資助、專利等附件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須單獨裝訂成冊,添加目錄并由單位審核原件后蓋章確認,不超過40頁)。每位推薦人選的材料裝入一個檔案袋中,檔案袋上注明推薦人選姓名、申報層次、行業分類、推薦部門。
上述材料請于8月25日前報送市人力社保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同時將電子文件發送至664029065#qq.com,逾期不再受理。以上表格均可從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hzlss.gov.cn)下載。
市1112人才工程是加強高層次人才培養,服務我市產業、學科發展的重要舉措。各縣區、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按照推薦條件與程序,認真把好人選申報推薦關,確保選拔工作順利完成。
聯系人:劉俊俊,聯系電話:2398731,通信地址:湖州市金蓋山路66號市民服務中心5號樓1117室,市人力社保局專技處,郵編:313000。
附件:1. 附件1 2017年度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人選推薦匯總表.xls
附件:2. 附件2 2017年度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人選推薦表.doc
中共湖州市委組織部 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11日
(請各單位于8月20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縣人力社保局人才科,聯系人:龔琦,郵箱519163508#qq.com,聯系電話:5123457)
安吉人力資源網 Ajrcz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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